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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收合并公告-法治日报公告栏
日期:2022/6/21 14:08:55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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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信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农业”)及中信农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农业生物”)经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股东决定,中信农业(注册资本:人民币柒拾伍亿叁仟捌佰玖拾柒万叁仟捌佰陆拾陆元)拟吸收合并中信农业生物(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亿元),吸收合并后,中信农业存续(注册资本:人民币柒拾伍亿叁仟捌佰玖拾柒万叁仟捌佰陆拾陆元),中信农业生物解散并注销,本次吸收合并后,中信农业生物的全部资产、负债及业务均由中信农业承继。
  请相关的债权人自公告见报之日2022年6月14日起四十五日内,对是否要求中信农业或中信农业生物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提出申请。
  上述期限内未提出的视为没有提出要求,特此公告。
  联系人:傅女士,电话:13167553652。
中信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治日报综合
  王艳勇:本院受理深圳市联合利信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诉你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冀0403民初716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闫焕平:本院受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邯郸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冀0403民初4756号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司法公开告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2年7月25日9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赵利飞:本院受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邯郸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冀0403民初4760号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司法公开告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2年7月25日10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李艳红:本院受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邯郸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冀0403民初4758号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司法公开告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2年7月25日9:40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张凯:本院受理刘晨亮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冀0403民初4192号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司法公开告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2年7月25日10:20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贾印锋:本院受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邯郸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冀0403民初4757号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司法公开告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2年7月25日9:20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闫江:本院受理杨建民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冀0403民初815号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司法公开告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2年7月26日9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郭忠义:本院受理周龙环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冀0403民初1542号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司法公开告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2年7月29日9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河北欧创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邯郸市邯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诉你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4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深圳导氮教育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邯郸分公司:本院受理段宁诉你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21)冀0403民初734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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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导氮教育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邯郸分公司:本院受理张雪静诉你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韩晓勇:本院受理李旺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冀0403民初720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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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市华阙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田许良诉你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21)冀0403民初688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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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守燕、郭永彬、邯郸市三康冶金炉料有限公司、孙金香、河北东之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院受理邯郸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汇达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司法公开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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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有戏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北京乐创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邯郸市邯钢附属企业公司诉你们单位为公司解散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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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敏:本院受理北京冠盛家居装饰有限公司诉你及第三人岳献峰为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结并作出(2021)冀0403民初3799号民事判决书。原告在上诉期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赵清祯、刘长利、翟国山、赵清禄:本院受理邯郸兆瑞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诉你们股权转让纠纷一案,因刘长利提出管辖,上诉于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2)冀04民辖终83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并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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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志强:本院受理李文洁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冀0403民初4696号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司法公开告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2年8月1日9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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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豪名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李志锋:本院受理徐忠秀诉你们及河北省第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依法作出(2021)冀0191民初317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一、确认徐忠秀与河北豪名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09年10月30日签订的两份《“起点.天下”高层商务楼意向认购书》无效;二、被告河北豪名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返还徐忠秀购房款311745元及利息(利息以311745元为基数自2009年10月31日起至2019年8月19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自2019年8月20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三、李志锋对河北豪名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四、驳回原告徐忠秀的其他诉讼请求。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冀0191民初317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河北省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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