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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日期:2023/6/8 13:15:07    阅读: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与许昌市市投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 2023-06-07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综合
根据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与许昌市市投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达成的债权转让安排,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将其对公告清单所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许昌市市投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许昌市市投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特公告通知各借款人及担保人。
同时,公告要求公告清单中所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自公告之日起立即向许昌市市投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特此公告。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
许昌市市投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基准日:2022年10月31日 单位:元
序号 借款人名称 借款合同编号 本金余额 利息余额 代垫诉讼费 担保情况 担保合同编号
1 河南讯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13100114Z026 2,988,620.58 2,399,176.12 31,939.00 郑缆许昌电缆销售有限公司、阳光旭昇电缆有限公司、
许昌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服务中心、
刘广林和赵伟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13120114Z026-1;13120114Z026-2;13120114Z026-3;13120114Z026-4
注:
1、上述债权资产的具体情况、担保人以及担保人的担保金额等以合同为准;利息计算、费用按相关合同、生效法律文书及法律法规的规定计算。

2、若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为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职责。


人民法院公告
2023年6月7日

( 2023-06-07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综合

中尚交通运输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五河县腾利汽车运输有限公司诉你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中洲汽车服务河北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杜振涛诉你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4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河北旭酷科技有限公司、刘亚川:本院受理孙杰诉你们不当得利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2)冀0191民初5249号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原告诉求:1、判令被告1向原告返还款项290000元;2、被告2承担补充赔偿责任;3、诉讼费由被告承担。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本公告采用在法治日报刊登公告的方式,公告刊登日期即为公告发出日期,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举证及答辩期限为公告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节假日顺延)9时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公开审理。请准时到庭参加诉讼,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河北省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南通润中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武华强诉你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司公告送达(2023)冀0191民初187号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原告诉求:1、请求判令被告支付原告烟道风帽款2600元;2、诉讼费由被告承担。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本公告采用在法治日报刊登公告的方式,公告刊登日期即为公告发出日期,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举证及答辩期限为公告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节假日顺延)9时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公开审理。请准时到庭参加诉讼,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河北省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河北量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冯阳:本院受理彭志永诉你们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冀0191民初400号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原告诉求:1、判令解除原告与被告签订《脚手工具租赁合同》;2、判令河北量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返还原告轮扣立杆1114.8米、横杆609.6米,不能返还折价赔偿29600.4元;3、判令被告冯阳承担连带清偿责任;4、诉讼费被告承担。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本公告采用在法治日报刊登公告的方式,公告刊登日期即为公告发出日期,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举证及答辩期限为公告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节假日顺延)14时30分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公开审理。请准时到庭参加诉讼,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河北省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赵辉:本院受理原告程玉香诉你法定继承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冀0403民初1376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司法公开告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内。并定于2023年8月14日下午15时00分,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2023)苏0831民催1号 本院于2023年3月21日立案受理申请人河北多万商贸有限公司公示催告申请,对其遗失的出票行为江苏金湖民泰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票号为32000051  23970243、票面金额为20000元、持票人为河北多万商贸有限公司、出票日期2020年4月17日、汇票到期日2020年10月17日的银行承兑汇票,依法办理了公示催告手续。公示催告期间无人申报权利。本院于2023年6月5日判决:一、宣告申请人河北多万商贸有限公司持有票号为32000051 23970243、票面金额为20000元的江苏金湖民泰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银行承兑汇票无效。二、自本判决公告之日起,申请人河北多万商贸有限公司有权向支付人请求支付。
江苏省金湖县人民法院
冯其法:本院受理原告浙江乐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冯林敏、冯其法、陈冠峰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浙0382民初10973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大荆人民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匡建瓷:本院受理原告乐清市三叶红仪表有限公司诉你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浙0382民初6172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30日内来本院柳市人民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王世发:本院受理原告浙江鹏辉电器科技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浙0382民初8108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柳市人民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夏冬冬:本院受理张文程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2023)苏0321民初2757号,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审判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
丁聪聪:本院受理江永芹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及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廉政监督卡、合议庭组成名单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15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9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裁决。
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
秦汉:本院受理李阳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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